2)第4章 卡塞尔之门(2)_龙族Ⅰ火之晨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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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发,很漂亮,用不着拿棒球帽遮掩。路明非认识陈雯雯是在进校的那一天,陈雯雯很低调地被一辆帕萨特送来,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,长发上别着一只“HelloKitty”的发卡。路明非班上最惹火的女孩应该是“小天女”苏晓樯,苏晓樯那天一身DKNY,被一辆奔驰S500送来,眼角眉梢都跳荡着骄傲,挥别了她做煤矿生意的老爹之后进班报到,带着审视的目光打量新班里的男生们,也期盼他们以惊慕的眼光回看。但是男生们都斜眼看着窗边的角落,陈雯雯办完手续之后就捧着一本杜拉斯的《情人》坐在那里的长椅上,阳光照在她的棉布裙子和肌肤上,一切仿佛都是透明的。

  “小天女”骄傲了十五年,进高中的第一天就被一个小文艺女青年打败了,满腔的不忿。偏偏有一个没眼色的男生站在她身边,对着陈雯雯指指点点,压低声音跟“小天女”说,“那个估计就是我们新班的班花了。”

  “小天女”何曾受过这等欺辱,在男生脚面上狠狠踩了一脚,掉头就走。

  那个男生就是路明非。

  其实路明非是个非常坦白的人,他觉得陈雯雯比“小天女”好看,他就这么说了,谁知道跟“小天女”结了整整三年的冤家。当时围着陈雯雯观赏的,足有七八个男生,每一个都这么想,可是其他人都懂得“默默欣赏”的道理。后来这些人组了文学社,文学社的核心就是陈雯雯,每周活动,读一些又冷又悲伤的欧美文学作品,还写读后感交给语文老师批改。按照路明非叔叔的说法,读的都是些“中产阶级女白人”读的书,不明白路明非这般脑袋里缺根弦儿的家伙为何会是文学社理事。

  对路明非来说,陈雯雯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性偶像,给他树立了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孩形象。十五岁时,路明非觉得世上最大的幸福,莫过于娶了陈雯雯。路明非觉得自己有点点希望,是因为他是陈雯雯邀请加入文学社的,社长陈雯雯统共只邀请过两名社员,一是路明非,还有一个是“小天女”志在必得的赵孟华,描述赵孟华比较简单,他是学校里最可能成为“楚子航第二”的家伙。

  赵孟华也在申请出国,也没拿到任何录取,可这个昏了头的卡塞尔学院居然把面试通知书发给了路明非。

  “切一盘?”QQ上一个大脸猫头像跳闪起来,名字是“诺诺”,路明非不记得什么时候加过这个人了,不过他从不拒绝别人的邀请,原本加他的人就很少。

  “好啊。”路明非漫不经心地回答。

  路明非还是用红点操作,他心里有事儿,懒洋洋的,而且“诺诺”听名字是个女孩,频道里真正打得好的都是些大叔级人物。但是很快,路明非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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